1.展廳設計意識
(1)空間意識
展廳設計是以空間為基礎的設計。展廳設計作為設計的一種,是以綜合物
人、場地等要素的
最佳空間關(guān)系為手段,以傳達特定信息為目的的展覽、演示活動?臻g比例、體量和尺寸以及室間界面的肌理、質(zhì)感及色彩都受空間的限制和約束。
(2)整體意識
古希臘著名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認為“美的主要形式是秩序、勻稱與明確”。這句話說明了整體有序是美的主題。在展廳設計中,設計者必須以整體空間設計為原則,是即從整體到局部再到整體的原則。協(xié)調(diào)和控制展廳局部與整體關(guān)系,使展廳各設計元素在整體中協(xié)調(diào)。
(3)功能意識
功能性是展廳基本價值的體現(xiàn)。受眾的參與,信息的傳播,區(qū)域的劃分,道具的設計等都是以服務不同展示功能為基礎。
(4)科學意識
展廳設計作為創(chuàng)造性的思維活動,并不是隨心所欲,而是嚴謹?shù)目茖W,展廳設計是一個眾多科學知識交叉融合的過程,展廳設計融和了設計學原理、心理學、傳播學、工程學、材料學、美術(shù)學等眾多學科。展廳設計的對象研究,設計資料和信息的分析,技術(shù)手段及施工工藝的對接都需要嚴謹科學的設計意識為指導。